物业应在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及时提供发票,至于让业主查看发票,通常缴费完成就能进行查看。
从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物业企业作为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费用的一方,在业主缴纳物业费后,有义务为业主开具发票。
对于业主而言,缴费后获取发票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发票不仅是业主缴费的有效凭证,也能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物业费用纠纷、财务核对等情况中起到重要作用。一般来说,在业主完成缴费的当场,业主就有权要求查看并获取发票。比如,业主通过现金、刷卡或者线上支付等方式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应立即为其开具发票,业主可以马上查看发票的内容,包括发票的金额、开票日期、服务项目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业主不能及时查看发票。例如,物业企业在集中缴费期业务繁忙,开票系统出现故障等。但即便遇到这些情况,物业也应该向业主说明原因,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为业主提供发票供其查看。如果物业故意拖延提供发票,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投诉,税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业主在缴费后应尽快查看发票,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