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且没签合同,依然可以获得赔偿。可先确定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也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要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确定劳动关系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协商是最便捷的方式,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进行沟通。调解可以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仲裁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