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
协商,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个环节。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可以自行就争议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能在不破坏双方关系的基础上快速解决问题。例如,员工因加班工资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面对面交流,根据公司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理的加班工资数额。
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可以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过程相对温和,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比如,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接到员工和企业关于调岗的争议后,会分别与双方沟通,了解诉求,然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的重要解决途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即一般情况下,必须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员工与企业在经济补偿问题上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裁决。
诉讼,这是劳动争议解决的最终途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通过诉讼,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最权威、最公正的争议解决方案。例如,员工对仲裁裁决的赔偿金额不满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