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缴出资方式货币指股东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形式向公司实际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在公司设立或运营过程中,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金额履行出资义务。实缴出资方式货币是一种常见且直接的出资方式。货币具有通用性和可流动性,能直接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购买设备、支付费用等各项活动。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认可货币作为出资方式。当股东选择以货币实缴出资时,需要将货币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这一过程有着严格的规范,以确保出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例如,股东应通过正规的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操作,并保留好相关的转账凭证,这些凭证是证明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的重要依据。
以货币作为实缴出资方式具有诸多优点。一方面,货币出资能够迅速为公司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使公司可以及时开展业务活动,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延误发展时机。另一方面,货币的价值明确,不存在像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方式可能面临的价值评估难题,减少了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公司之间因出资价值认定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个别股东可能会虚假出资,表面上完成了货币转账,但实际上通过不正当手段抽回资金,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一旦被发现,相关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补足出资、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等。
实缴出资方式货币是公司资本构成的重要形式,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同时也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八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