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物流公司代收货款却不给时,可先尝试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消费者协会、物流行业协会等进行投诉,也可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与物流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是较为便捷且优先考虑的方式。在发现代收货款未支付后,要及时与物流公司联系,明确告知其代收货款的事实以及应履行支付的义务。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并且保留好沟通记录,如通话录音、邮件内容等。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了解物流公司不支付货款的原因,看是否存在误解或其他可解决的问题。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包括但不限于代收货款的合同、发货单、物流单号、物流公司确认代收货款的凭证、与物流公司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代收货款的约定以及物流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事实。
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根据情况进行调解。也可以向物流行业协会反映情况,行业协会对物流公司有一定的监管和规范作用,能够促使物流公司妥善解决问题。
若投诉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根据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仲裁条款来决定是否申请仲裁。如果有仲裁条款,可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专业等特点,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物流公司不履行判决,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