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交社保,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遇到单位未交社保的情况,有多种途径来解决问题。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与单位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向单位说明社保缴纳的重要性以及单位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有些单位可能是由于疏忽或误解而未缴纳社保,通过友好协商,可能会促使单位及时补缴社保。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社保经办机构有职责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社保费用,并可能对单位处以一定的罚款。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当与单位就社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结果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单位需要按照裁决结果补缴社保。
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单位不履行判决,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未交社保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法规。劳动者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