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没有买社保,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因单位未买社保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其购买社保。
与用人单位协商。当发现用人单位未为自己购买社保时,农民工可以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向单位说明购买社保是其法定义务,以及社保对于自身权益保障的重要性。通过沟通,要求单位及时为自己补缴社保费用,并按照规定为今后的工作期间正常缴纳社保。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用到。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农民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农民工购买社保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补缴社保费用,并可能对用人单位处以相应的罚款。
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让农民工满意,或者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整改,农民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农民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如果仲裁裁决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而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的,农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购买社保,导致农民工在医疗、工伤、失业等方面遭受了损失,农民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例如,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导致农民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