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上班没有保险,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权益。
当进厂上班没有保险却遭遇工伤时,以下是具体的处理办法。要明确即使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步是及时救治。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保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资料,这些都是后续处理工伤的重要证据。
第二步是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第三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四步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即使没有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也不应惊慌,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