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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谁来赔偿

2025-09-23 1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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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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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

工伤处理中,误工费一般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形式体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实际工资水平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单位不支付的处理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伤误工费谁来赔偿(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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