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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哪一条规定

2025-10-19 23: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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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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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源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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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从法律层面强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进一步细化了这方面的要求,该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清晰地规定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节点,即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劳动者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也不利于用人单位自身的规范管理和发展。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要求还是实际权益保障角度,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哪一条规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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