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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的合同叫什么合同

2025-10-18 14: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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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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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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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的合同就叫未成立合同,它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因为尚未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

合同法领域,合同的成立有着明确的条件和标准。当一个协议未能满足这些条件时,就处于未成立的状态,被称为未成立合同。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当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有效的承诺,且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一般就成立了。

现实中存在多种情况会导致合同未成立。例如,要约的内容不明确,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使得受要约人无法作出有效的承诺,这种情况下合同就难以成立。再如,承诺没有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或者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此时承诺可能被视为新的要约,原合同也不能成立。

未成立合同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不同的概念。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原因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未成立合同根本就没有完成合同成立的过程,不具备合同的基本属性。

对于未成立合同,由于其不具有合同效力,当事人之间通常不存在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某些情况下,如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就是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未成立合同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一种状态,它与已成立并生效的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

未成立的合同叫什么合同(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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