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坐牢出来仍还不了,债权人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合法途径追讨债务,而债务人需配合执行,可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若确实暂时无偿还能力,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在法律层面,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坐牢是因触犯刑法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并不能免除民事上的还款义务。当欠债人坐牢出来还是还不了钱时,债权人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若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来清偿债务。
对于债务人而言,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应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债务人可以主动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诚恳地说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共同制定一个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例如,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确定每月或每季度偿还一定金额,逐步还清债务。
若债务人确实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不会无限期地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时再恢复执行。在此期间,债务人应当努力工作,增加收入,尽快具备还款能力。如果债务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如隐匿、转移财产等,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发现后可向法院反映,法院会依法对债务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