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抱养孩子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注:《民法典》施行后,《收养法》同时废止,但在之前收养行为适用《收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若未按法定程序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遗弃罪等犯罪。
在我国,合法的收养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如果私自抱养孩子而未进行合法的登记等手续,首先在法律层面,该收养关系不被承认。这意味着被抱养的孩子无法在法律上与收养人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在诸如户口登记、教育、医疗等诸多方面会面临障碍。
更为严重的是,若私自抱养涉及非法交易,比如以金钱等财物为交易手段来获取孩子,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生父母私自将孩子送养,并且有遗弃孩子的主观故意,可能涉嫌遗弃罪。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私自抱养孩子绝不是一件小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