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担保人时,需要准备能证明担保关系存在、债务履行情况以及担保人责任等方面的证据和材料,具体会因担保类型和案件情况有所不同。
起诉担保人需要准备多方面的证据和材料,以下是详细介绍。
1、主体资格证据
原告需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自己的诉讼主体资格。被告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也要尽量获取,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方便法院确定被告身份。
2、担保关系证据
最关键的是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合同中应明确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内容,以此证明担保关系的存在。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其他能证明担保关系的证据,如借条上有担保人签字并注明担保字样、聊天记录、录音等也可作为补充。
3、主债务证据
要提供证明主债务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欠款协议、交易合同等,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还要有债务履行情况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条、发票等,证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或其他义务,触发了担保责任。
4、其他证据
如催告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函件、短信、邮件等,证明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还有可能存在的担保物相关证据,如抵押物的产权证书、质押物的交付凭证等。
起诉一般担保人时,除了上述通用的证据和材料外,还有特殊要求。
1、先诉抗辩权相关证据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要提供已经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法律文书,以及法院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的相关材料,如执行裁定书、财产查询结果等,证明已经穷尽对债务人的执行手段仍无法实现债权。
2、保证期间证据
要证明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需提供在保证期间内向一般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短信、邮件等。
3、担保范围证据
明确一般保证人的担保范围,是对全部债务提供担保,还是仅对部分债务提供担保。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担保范围,以便准确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起诉连带担保人也有其特点。
1、连带责任证据
要从担保合同或其他证据中证明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字样,或根据法律规定能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的相关证据,如在借条上担保人签字并注明“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等。
2、债务到期证据
证明主债务已经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连带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如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日期、交易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等相关证据。
3、通知承担责任证据
在主债务到期后,债权人要证明已经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连带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短信、电话录音等方式,记录通知的时间、内容等,以证明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主张了权利。
起诉担保人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证据和材料的准备都至关重要。不同类型的担保在证据要求上有共性也有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担保合同效力问题、担保期间争议、担保物价值评估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起诉担保人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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