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起诉,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被害人等主体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要明确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一般情况下,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起诉的时间。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要准备好相关的起诉材料。最主要的是附带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一是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是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证据的收集也至关重要。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证据,比如因人身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票据、因财产损失提供的财产价值证明等。
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