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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定金交了不想要了怎么办

2025-10-17 0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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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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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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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定金交了不想要了,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定金通常不予退还;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购房,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可要求退还定金。

在商品房交易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当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又不想购买该商品房时,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了,比如突然改变了购房计划、资金出现问题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例如,购房者小李交了定金后,因看到其他更心仪的房子,决定放弃之前交定金的房子,此时开发商就可以不退还小李所交的定金。

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购买该商品房,那么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开发商的原因可能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比如,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并收取定金,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购房者发现后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通常是指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变化等。例如,在签订认购协议后,突然出台了限购政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购房者在遇到交了定金后不想购买的情况时,要先分析原因,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定金交了不想要了怎么办(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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