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工伤超1年,职工不能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赔偿。但可考虑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或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不过需注意,走民事赔偿也有诉讼时效等问题,且赔偿依据和标准与工伤赔偿不同。
当申请认定工伤超过1年时,通常无法再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来获得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超过这1年的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1、民事侵权赔偿途径
此时,职工可以考虑通过民事侵权赔偿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职工的伤害是由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的,或者存在第三方侵权的情况,职工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或者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举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走民事赔偿途径时,职工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要证明用人单位或者侵权人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自己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也是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职工也需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超1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索赔方式主要是通过民事途径。首先要明确,由于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期限,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寻求其他法律途径。
1、确定索赔对象
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且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那么可以将用人单位作为索赔对象。如果是第三方侵权导致的伤害,例如在工作场所被第三方故意或过失伤害,那么第三方就是索赔对象。在确定索赔对象后,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索赔对象存在过错行为。
2、收集证据
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对于医疗方面的证据,要保存好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这些可以证明受伤的情况和治疗的花费。对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同时,还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只有有效的证据才能在诉讼中起到作用。
3、提起民事诉讼
准备好相关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质证等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如果判决支持索赔请求,那么索赔对象就需要按照判决进行赔偿。
工伤认定超1年赔偿标准与正常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有变化的。正常的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制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而超过1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后,赔偿主要依据民事法律规定。
1、赔偿项目的差异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项目是专门针对工伤职工的保障。而民事侵权赔偿项目主要是围绕人身损害的赔偿,如前面提到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虽然部分项目有相似之处,但整体的赔偿项目体系是不同的。例如,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一定的月数乘以本人工资来计算的,而民事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赔偿责任主体和承担比例
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只承担一部分责任。而在民事侵权赔偿中,责任主体是侵权人,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侵权,那么用人单位就是赔偿责任主体。在责任承担比例上,工伤赔偿一般是按照规定的标准全额赔偿(除了一些特殊情况),而民事侵权赔偿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比例。如果职工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可能会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认定工伤超1年后,职工在赔偿途径、标准等方面都与正常工伤认定有很大不同。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职工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比如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确定赔偿金额等,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法律建议。
律法果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有问题建议咨询在线律师!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
© XunRuiCMS 2025 律法果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3451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