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都是对仲裁结果的一种司法监督方式,但二者存在多方面区别。撤销仲裁裁决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经当事人申请,由法院审查并裁定予以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执行程序中,被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情形,法院经审查裁定不予执行。二者在提出请求的主体、期限、法定理由、法律程序等方面均有不同。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存在显著区别。
1、提出请求的主体不同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例如在合同纠纷仲裁中,仲裁裁决作出后,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只有承担执行义务的被申请人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
3、法定理由不同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主要侧重于仲裁程序的违法以及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除了仲裁程序违法外,还包括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实体方面的理由。
4、法律程序不同
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裁定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多种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无权进行仲裁。例如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事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作出的裁决就可能被撤销。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仲裁机构只能对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进行仲裁,如果超出了约定范围或者对无权仲裁的事项进行裁决,该裁决可被撤销。比如仲裁协议约定只对合同价款争议进行仲裁,而仲裁机构对合同履行方式也作出裁决,就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仲裁庭的组成应符合法律规定,仲裁程序也应严格遵循法定步骤。如仲裁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当事人参加仲裁等,都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证据是仲裁裁决的重要依据,如果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以此作出的裁决必然不公正,可被撤销。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当事人有义务如实提供证据,如果一方隐瞒了关键证据,影响了仲裁裁决的公正性,该裁决也可被撤销。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仲裁员的行为应当公正廉洁,如果存在上述违法违纪行为,作出的仲裁裁决将失去公信力,可被撤销。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也有其法定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的基础就不存在,被申请人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与撤销仲裁裁决类似,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裁决,可不予执行。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裁决,可能导致裁决结果不公正,被申请人有权申请不予执行。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如果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充分,无法支撑裁决结果,被申请人可以申请不予执行。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仲裁裁决在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会影响裁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被申请人可申请不予执行。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仲裁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导致的裁决,被申请人可以申请不予执行。
综上所述,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且各自有法定情形。在实际法律事务中,当事人需根据具体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在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后,当事人该如何进一步解决纠纷?仲裁过程中如何避免出现可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如果您在仲裁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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