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具体责任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如受伤原因、学校是否尽到义务等确定。
一般情况下,幼儿园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
幼儿园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缺乏足够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如果孩子在学校因设施不安全,比如楼梯扶手松动导致孩子摔倒受伤;或者教师监管不力,在课间活动时孩子相互打闹教师未及时制止而受伤等情况,学校明显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若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学校的设施定期检查维护无安全隐患,教师在日常教学中也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孩子受伤是由于自身突发疾病或者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导致,学校可能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幼儿园孩子在学校被其他学生打伤,学校通常是有责任的。
1、学校的管理义务
学校对在园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当孩子在学校被其他学生打伤,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比如,学校没有安排足够的教师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学生之间发生冲突时不能及时制止。
2、责任的划分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打伤他人的孩子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时,学校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例如,学校在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对受伤孩子进行救助和通知家长等,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幼儿园孩子在学校因设施问题受伤,学校的责任通常较大。
1、设施安全保障义务
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对园内的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如果设施存在问题,如游乐设施的螺丝松动、滑梯表面不平整等导致孩子受伤,学校明显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
2、责任承担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一般要承担主要责任。学校需要对孩子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而且学校不能以设施供应商的责任为由推卸自己对学生的赔偿责任,学校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合同等向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幼儿园孩子在学校受伤、被其他学生打伤或者因设施问题受伤等情况,学校的责任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如学校组织活动时孩子受伤、孩子在午休期间受伤等更多复杂的情形。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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