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按揭房二次贷款一般要求借款人满足一定条件,通过提交相关资料申请,经银行审批、办理手续后获得贷款。
一、贷款条件
1. 借款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规定范围内,通常为18-65周岁,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 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征信系统中信用评分符合建行要求。
3.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一般要求提供工作证明、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收入要能覆盖新增贷款和原有债务的还款。
4. 用于二次抵押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或商业用房,房屋必须是现房,所处位置优越、配套设施完善等。
5. 房屋已办理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建设银行执管。
二、申请材料
1.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2.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纳税证明等,以证明其还款能力。
4. 原贷款合同,体现房屋当前的按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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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借款人向建设银行提出二次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银行审核:银行对借款人的资质、房屋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估。银行会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情况等进行调查,同时评估房屋的价值,确定可贷款额度。
3.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二次抵押贷款合同。
4. 办理手续:借款人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5. 发放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建行分行在具体操作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实际贷款情况应以当地银行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