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转租是承租人将承租物再次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二者在主体、法律关系、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差异。
从主体方面来看,租赁涉及两方主体,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通常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合法出租权的人,其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以获取租金收益。而转租涉及三方主体,原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存在原租赁关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形成新的租赁关系。
在法律关系上,租赁是一种直接的、基础的法律关系。租赁合同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如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并保证其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承租人有支付租金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转租则是在原租赁关系基础上产生的派生法律关系。承租人进行转租需获得原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责任承担也有所不同。在租赁关系中,若租赁物出现损坏等问题,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转租关系中,次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即使是由于次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受损,原出租人一般也是向承租人主张赔偿责任,承租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次承租人追偿。
在合同的稳定性上,租赁合同相对稳定,只要双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合同可以正常履行至期限届满。而转租合同的稳定性受到原租赁合同的制约,若原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通常也会随之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