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肌腱断裂的伤残等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是十级,也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关键在于肌腱断裂的部位、治疗后的恢复状况等。
在工伤鉴定中,伤残等级的评定是一个严谨且综合考量的过程。对于工伤肌腱断裂的情况,不同的部位及恢复程度会导致不同的伤残等级。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这一国家标准来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是手部肌腱断裂,且经治疗后手指功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受限,比如手指屈伸功能部分丧失,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工作,有可能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的相关条款中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评定为十级。虽然肌腱断裂与骨折不同,但手部功能的重要性使得手部肌腱断裂影响功能时也可能参考类似标准。
如果肌腱断裂部位并非关键功能部位,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恢复良好,对肢体的正常功能没有造成明显影响,那么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例如,一些非主要关节附近的肌腱断裂,通过手术修复和康复训练后,关节活动自如,肌肉力量恢复正常,就难以评定为伤残。
鉴定过程还需要考虑医疗依赖程度。若肌腱断裂后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药物支持等,也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予以考虑。而且,最终的伤残等级评定需要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他们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结合现场对伤者的身体检查情况,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准确。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4.1.1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5.10.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