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过期后向法院主张赔偿,若能证明符合人身损害赔偿条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审理判决,执行赔偿时会按照生效判决,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等方式促使赔偿到位。
工伤鉴定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若过期未进行工伤认定,通常不能再按照工伤程序处理。不过,当事人仍可尝试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的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审理阶段,当事人需要证明存在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存在过错等。例如,在工作过程中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受伤,就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来主张赔偿。法院会开庭审理该案件,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事故现场照片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会作出相应的判决。判决内容会明确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常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关于执行赔偿,当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机构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赔偿。还可以查封、扣押被告的其他财产,如车辆、房产等,并进行拍卖、变卖,将所得款项用于支付赔偿款。同时,法院有权对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通过这些执行措施,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