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遭遇工伤,依然可以获得赔偿。首先要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等方式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获得赔偿。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在现实中,存在不少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遭遇工伤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由于没有劳动合同,需要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在确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四步,获得赔偿。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