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合同不公平责任需先判断合同是否构成显失公平,若构成,则可根据法律规定撤销合同,责任承担通常是因该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返还财产,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若不构成显失公平,需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责任。
要明确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在一些紧急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为了获取急需的资金,被迫与另一方签订了一份利息极高的借款合同,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当合同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后,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依据法律,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上述高息借款合同被撤销后,借款方应返还本金,贷款方若有过错,还需赔偿借款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若合同不构成显失公平,责任的认定则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如果合同条款是双方自愿达成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在实践中,判断合同是否显失公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合同订立时的背景、双方的地位、合同的内容等。同时,当事人若认为合同显失公平,应当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免超过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而丧失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