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一般可以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在特定情况下,财务章、业务章等也可能具有一定效力,但相对受限。
在商业活动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是签订合同最常用的印章。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等都需要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它代表着公司的整体意志和最高权力象征,使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公司的各类业务和事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公章,表明公司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专用章则是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有些公司为了加强合同管理,会刻制合同专用章,仅用于合同的签订。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更加聚焦于合同业务,能够明确区分公司的其他事务。使用合同专用章签订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对合同签订的规范和专业性。
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等财务凭证,一般不用于签订合同。不过,如果合同内容主要涉及财务事项,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加盖财务章可能也会被认为具有一定的效力,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可能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业务章通常用于公司内部的业务往来和文件处理,其使用范围相对较窄,一般不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但在一些行业或特定业务场景中,如果交易双方长期合作且有一定的交易习惯,业务章的使用也可能被认可,但这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使用哪种印章签订合同,都要确保印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合同内容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样才能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