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印花税应按照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乘以适用税率来计算,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在计算买卖合同印花税时,首先要明确计税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这里特别强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分别明确列出了价款和增值税额,那么计算印花税时仅以价款部分作为计税基础。
例如,一份买卖合同中,货物价款为 100 万元,增值税额为 13 万元,合同明确分别列示了这两个金额,那么计税依据就是 100 万元。
接着是税率的确定,买卖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三。用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就能得出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以上述例子来说,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 = 1000000×0.0003 = 3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价款和增值税没有分开列明,那么就按照合同所列的全部金额作为计税依据。比如合同中只写了价税合计 113 万元,没有分别列示价款和增值税,此时就以 113 万元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印花税,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 = 1130000×0.0003 = 339 元。
另外,不同地区可能在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上存在一些细微差异,企业或个人在实际缴纳时,要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同时,税务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纳税人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确保准确计算和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