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律师违反规定会见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处罚依据及具体情形:《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情形。
处罚的层级和幅度:处罚分为不同的层级和幅度。一般情况下,初次违法且情节较轻时,会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这是相对较轻的处罚,旨在起到警示作用,让律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性。而当情节严重时,会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可能包括多次违反规定会见、通过不正当会见严重干扰了案件的正常办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
处罚的意义: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的行为进行处罚,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和廉洁。如果律师通过不正当会见影响案件办理,会破坏司法程序的公平性,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使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升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公信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