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工伤需撰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包含特定内容的申请材料。申请表有固定格式,申请材料要涵盖个人及用人单位信息、事故经过和原因等。
当个人需要申请工伤时,需准备规范的申请材料。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一般有统一印制的表格,可在其官方网站下载或者到相关部门办公地点领取。填写时要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除了申请表,还需撰写一份详细的申请材料,以下为应包含的具体内容:
标题:一般为“工伤认定申请”,简洁明了表明文件主旨。
申请人信息: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是确认申请人身份的关键,务必准确无误。
用人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明确用人单位信息,便于劳动保障部门与单位沟通核实情况。
申请事项:清晰写明请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某时某地所受伤害为工伤。例如“请求认定[具体日期]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所受伤害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的核心部分。要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受伤经过。比如,在[具体时间],正在[具体工作内容],因[具体原因]导致[具体受伤情况]。同时,要说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列举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明材料。还可提及就医情况,如在[具体医院]接受治疗,诊断结果为[具体伤情]。
落款:申请人需签字并注明申请日期。
此外,申请时还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给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完成工伤申请流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