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所需的时间并非固定,会因适用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而言,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若涉及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仲裁阶段一般需四十五日,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
在我国,劳动关系纠纷通常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来看劳动仲裁阶段,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劳动仲裁阶段一般最长六十日会有结果。
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诉讼程序后,时间又有所不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一程序相对简便、高效,能较快地解决纠纷。
普通程序则适用于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以外的案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实际操作中,普通程序由于涉及的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审理等工作。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时间,比如当事人申请鉴定、公告送达等,这些都会导致审理期限相应延长。所以,劳动关系案件从立案到判决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