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保险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当职工发生工伤但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时,这并不意味着职工无法获得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起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责任。
职工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最后,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于没有购买保险,这部分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等级的伤残,还会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的,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