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定全责后,需要进行报案理赔、协商赔偿、后续处理等一系列操作。
当交警判定一方全责后,首先要进行报案理赔。全责方应立即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详细情况。保险公司会安排查勘员到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的真实性和损失情况。查勘员会对车辆的受损部位进行拍照、记录,收集相关证据。同时,全责方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提供所需的材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
在协商赔偿方面,如果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双方可以就维修费用进行协商。全责方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定损结果,对无责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指定合作的修理厂,无责方可以将车辆送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果双方对定损结果有异议,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全责方需要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在协商赔偿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赔偿。可以与伤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争取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后续处理也不容忽视。在完成理赔和赔偿后,全责方要关注车辆的维修进度,确保车辆能够及时修复。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备日后查询和使用。此外,全责方的保险费率可能会因为此次事故而上涨,要做好心理准备。如果事故涉及到交通违法行为,全责方还需要按照交警的处罚决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如罚款、扣分等。总之,交警判定全责后,要按照规定和流程妥善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