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三轮车致人死亡判刑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逃逸等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撞三轮车致人死亡是否判刑以及判几年,关键在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和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撞三轮车一方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例如,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严重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与三轮车相撞致人死亡,且被认定负主要责任,就会适用此量刑标准。
如果存在一些特别恶劣情节,量刑会加重。根据上述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此外,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最后,若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撞三轮车一方对事故不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可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仍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