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从犯,一般会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需结合实际案件情况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从犯的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是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如果从犯只是提供了一些辅助性的帮助,比如提供作案工具,但并未直接参与伤害行为,其主观恶性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得到较大程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犯的参与程度也很关键。若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参与程度较浅,只是在部分环节起到一定作用,并非积极推动犯罪的进行,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例如,在伤害行为发生时,从犯只是在一旁观望,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其量刑通常会轻于直接实施伤害行为的主犯。
此外,案件的起因、犯罪后的态度等也会影响量刑。如果从犯在犯罪后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也可能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总之,故意伤害致死亡从犯的量刑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