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主要责任、汽车次要责任时,赔偿电动车受伤的情况需先明确赔偿顺序,先由汽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一般汽车承担30%左右赔偿责任,电动车方自担70%左右。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的流程和比例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是交强险的赔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汽车通常都购买了交强险。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及时的赔偿。当电动车一方受伤时,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在有责的情况下,又细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对于电动车受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会在相应的限额内由交强险进行赔付。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就需要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由于电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汽车承担次要责任,一般来说,汽车方会承担30%左右的赔偿责任,电动车方则需要自行承担70%左右。例如,电动车受伤者的总损失为10万元,交强险赔偿了3万元,那么剩下的7万元,汽车方需要承担7万×30% = 2.1万元,电动车方自行承担7万×70% = 4.9万元。
在赔偿项目方面,电动车受伤者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较为广泛。包括医疗费,这是指受伤者因治疗伤情而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票据为准;误工费,根据受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如果受伤者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受伤情况较为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电动车受伤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