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赔偿金不一定是一次性领取完,要依据赔偿项目、工伤等级以及各地规定等来确定,有些项目可以一次性领取,有些可能是按月支付。
工伤赔偿包含多项不同的项目,不同项目的支付方式存在差异。
对于一些项目是可以一次性领取的。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一定的月数乘以本人工资来计算的。以五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了伤残等级,就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申请一次性领取这笔补助金。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通常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前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者由用人单位支付,也是一次性发放。
然而,也有部分赔偿项目并非一次性领取。例如,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此外,生活护理费也是按月支付的,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发放。
同时,各地对于工伤赔偿的具体规定和支付方式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某些赔偿项目的支付方式做出特别规定。所以,工伤鉴定后赔偿金是否一次性领取完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