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受工伤,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相应赔偿。
在现实中,存在不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却遭受工伤的情况。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能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应有的赔偿。
确定劳动关系。可以通过收集一系列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如果通过这些证据能明确劳动关系,就为后续的工伤认定奠定了基础。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