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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几级能领取伤残津贴金

2026-01-16 08: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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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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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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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其中一级至四级伤残是肯定能按月领取;五级、六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可以按月领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的一种生活保障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这种规定是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程度非常严重,职工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难以再从事工作,所以给予稳定的伤残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所以首先考虑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如果实在无法安排工作,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几级能领取伤残津贴金(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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