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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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有毒食品有毒有害罪判几年

2026-01-15 2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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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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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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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分为三个档次,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那些根本不能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一旦食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比如工业酒精、苏丹红等。

如果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是指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例如,消费者食用了有毒有害食品后出现器官功能障碍、身体残疾等情况。“其他严重情节”则包括生产的有毒有害食品数量较大、销售范围较广等情形。

当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人死亡”是最严重的后果,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包括造成多人重伤、残疾,或者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恐慌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同时,为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和加强对这类犯罪的惩处力度,以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

生产有毒食品有毒有害罪判几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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