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既遂的判刑依据犯罪情节轻重而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该罪的量刑有不同的标准。
对于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认定标准。
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标准同样在不同地区会有所差异,通常是在“数额较大”标准的基础上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升。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挪用资金罪中最为严重的量刑档次,意味着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极其严重。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有悔罪表现、积极弥补损失的犯罪人的一种宽大处理态度,鼓励犯罪人及时改正错误,减少对单位和社会造成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