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轻伤一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架导致他人轻伤一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一般会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来量刑,比如犯罪动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也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
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打架造成轻伤一级的情况,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
此外,打架这种行为不仅会给他人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也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矛盾和纠纷时,应当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解决,避免冲动行事,以免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