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若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离婚协议在夫妻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生效;若不满足法定条件,则可能无效。
一、有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通常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当夫妻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真实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其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只有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
二、无效的情形
1. 主体不适格:若夫妻一方或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签订的离婚协议,该协议是无效的。
2. 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离婚协议自始无效。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离婚协议中约定逃避法定义务,如逃避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或者约定的财产分割方式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等,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4. 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一些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内容,如限制一方再婚后生育等,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