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结婚需要按照不同情况准备相应手续,一般来说,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双方需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登记。若在国外结婚,需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办理结婚手续。
在中国境内办理跨国结婚登记
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有一系列具体要求。
中国公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外国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双方要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在国外办理跨国结婚登记
如果选择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要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不同国家的结婚手续和要求差异较大。有些国家可能要求提供出生证明、单身证明等文件,并且这些文件可能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等程序。例如,在美国,不同州的结婚登记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需要双方亲自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缴纳一定费用,之后可能还需要举行结婚仪式。在日本,结婚需要提交户籍誊本等材料,并且要进行婚姻申报等手续。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办理跨国结婚登记,之后若涉及到在国内使用国外结婚证等情况,通常需要对国外结婚证进行公证、认证,以确保其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