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否中止、中断等情况会影响实际的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欠条而言,通常诉讼时效也是适用三年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欠条关系中,如果欠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欠条写明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从2023年1月2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欠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过,如果债权人在首次主张权利时,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中断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总之,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由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要根据具体的约定和事实来准确判断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等情况,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