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参与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性赌博活动属于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常见如亲朋好友之间以较小金额为赌注进行的麻将、扑克等活动,通常认定为违法但不犯罪。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赌博行为的法律性质区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这里的“赌资较大”,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确定。比如在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个人赌资达到几百元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赌资较大;而在经济发达地区,标准可能会相对高一些。
一般来说,不构成犯罪的赌博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例如,亲朋好友在节假日、聚会时,为了增添气氛,以少量财物作为赌注进行娱乐活动。这种情况下,大家的主要目的是娱乐交流,而不是通过赌博获取经济利益。二是赌资较小。如果赌注金额非常小,对社会秩序和他人利益没有造成明显的损害,通常会被认定为违法但不犯罪。
与之相对的,《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赌博行为符合这些刑法规定的情形时,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所以,判断赌博是违法不犯罪还是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聚众赌博、是否以赌博为业以及赌资大小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