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实在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同时被执行人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且不存在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面临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实在没有偿还能力时,有一系列相应的处理方式和法律后果。法院通常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并不意味着执行就此结束,而是暂时停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即使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也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二等座以上座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同时,被执行人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其个人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在金融信贷、商业合作等方面都会受到阻碍。
不过,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而没有偿还能力,并且不存在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妨碍执行的行为,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被执行人来说,虽然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但应该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表明自己愿意还款的态度,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努力工作,积极改善经济状况,以便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