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债务纠纷,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然后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处理离婚后债务纠纷时,明确债务性质是关键。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的约定,通常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一方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若是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只能要求负债的一方偿还债务,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
当双方就债务承担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责任。若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金额等情况。例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处理离婚后债务纠纷时,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