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罪”这一罪名,但有一些与第三者行为相关的罪名,不同罪名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如果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第三者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一般的婚姻关系中,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通常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但当第三者的行为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时,就会涉及刑事犯罪。
其中一个重要的罪名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不仅包括法律上的结婚登记,也包括事实婚姻。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甲在已经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也明知甲有配偶,那么甲和乙都可能构成重婚罪。
另一个与第三者相关的罪名是破坏军婚罪。这是为了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权益而设立的罪名。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强调了“明知”这一主观要件,并且行为方式包括同居和结婚。例如,丙明知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与丁同居生活,那么丙就构成破坏军婚罪。
总之,虽然没有“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罪”这一直接罪名,但当第三者的行为触犯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等法律规定时,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