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割房产需根据多种情况而定,主要看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否有贷款、登记在谁名下等,分割方式包括协商分割和诉讼分割。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女方一般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女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女方,但女方要对男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夫妻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另外,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