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夫妻一方逃避债务问题,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若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承担。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
要确定债务的性质。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试图逃避,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此时,债权人可以先尝试与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按照约定偿还债务。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通过调解达成还款协议。
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以及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在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双方的相关财产。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夫妻一方仍然逃避债务,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该负债方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同样可以通过上述协商、调解、诉讼和强制执行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